歐洲一直在向國外轉移碳排放污染的證據(jù)已經十分明顯。近日,兩份截然不同的報告均發(fā)現(xiàn):歐盟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已明顯降低,能夠完成《京都議定書》的目標;而歐洲進口產品的內涵排放卻增加了40%。
歐洲環(huán)境署的報告指出,截止去年年底,歐盟27個國家的排放已經比1990年減少了17%還多。因此,歐盟國家將能夠順利完成自己做出的“到2020年減少20%排放”的承諾。
目前,最初簽署《京都議定書》的歐盟15個國家已經減少了6%的碳排放,這為歐盟“完成甚至超額完成”《京都議定書》的8%的減排目標“打下了很好的基礎”,報告說。
但是,“政策交流”智庫即將公布的一份報告顯示,歐盟國家消費的商品和服務所產生的排放增加幅度已經超過40%。
因此,“歐盟宣稱自己成功完成減排目標是有問題的。”該智庫環(huán)境與能源主任西蒙·賴斯(SimonLess)說。
盡管《京都議定書》只對生產過程的排放加以管制,但是兩組數(shù)據(jù)的巨大差異再一次突出了在全球氣候變化談判中的一個關鍵爭論:一些發(fā)展中國家堅持認為他們不應該為由發(fā)達國家消費而產生的碳排放負責。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將于12月在墨西哥坎昆舉行。
早在2009年發(fā)表在《地球物理研究快報》的一篇研究顯示,中國的碳排放中有三分之一是來自于出口產品的生產過程。同一時間,英國能源與氣候變化部對《衛(wèi)報》說,“英國消費相關的碳足跡也在持續(xù)增長”。但是該部門還是堅持“國際承認的聯(lián)合國計量生產過程排放的標準”。而考慮到生產、能源消費和其他變量的不同方法,來制定基于消費的國際碳排放目標的最大障礙則在于公平的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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