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2021-2035年)》正式對外發布,該規劃主要為解決示范區在生態環境協同保護、推動綠色發展過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礎建設不統一、產業布局不協調等問題。
根據規劃,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水為脈、林田共生、城綠相依的自然生態格局,基本構建生態與發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協同共治的生態環境治理新體系,打造生態優美、創新活躍、宜居宜業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區和綠色發展價值高地。
到 2035 年,全面彰顯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引領示范作用,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生態服務價值體系,建成世界級湖區生態體系,全面實現綠色發展價值高地建設,成為展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
文件全文如下:
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專項規劃(2021-2035年)
前 言
推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戰略。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是實施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按照《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和《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總體方案》的要求,示范區旨在打造生態優勢轉化新標桿、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范。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集中彰顯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新理念,率先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優勢,充分探尋示范區綠色發展路徑,特制定本生態環境專項規劃。
規劃范圍包括上海市青浦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浙江省嘉興市嘉善縣(以下簡稱“兩區一縣”)全域,面積約 2413 平方公里。先行啟動區規劃范圍包括金澤鎮、朱家角鎮、黎里鎮、西塘鎮和姚莊鎮全域,面積約 660 平方公里。緊鄰示范區邊界的三個區域作為規劃協調區,包括虹橋商務區除青浦區以外的區域,嘉興市秀洲區王江涇鎮和油車港鎮,昆山市淀山湖鎮、錦溪鎮和周莊鎮,面積約 486 平方公里。
規劃近期至 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和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國家戰略,堅持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堅持一體化發展導向,著力推動形成區域綠色發展新格局,著力強化生態環境共保聯治,著力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將示范區建設成為生態優勢轉化新標桿、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一體化制度創新試驗田、人與自然和諧宜居新典范。
(二)基本原則
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圍繞“生態+”的發展理念,突出對生態資源服務功能的提升,對標國際先進地區保護和發展經驗,探索一條區域生態引領的綠色發展道路。加大生態功能重構和環境品質提升力度,積極保護增值區域生態優勢,實現更可持續的高質量發展。
重點突破、問題導向。突出“+生態”的實施路徑,聚焦示范區特征生態環境問題,重點突破水生態安全保障、生態空間格局建設、基礎設施共享和環境政策制度共建體系。以更高要求、更嚴標準加強示范區生態資源的高效保護。
共保聯治、共建共享。完善區域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強化生態環境協同監管和信息共享,加快推動形成全覆蓋的污染聯防聯治協作機制,推動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整體提升區域污染治理能級。
前瞻引領、制度創新。圍繞示范區建設目標要求,突出示范區核心價值,明確示范區對于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義,打破行政邊界藩籬,形成一批體現融合、共治、共享的集聚政策和創新制度。
(三)總體目標
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指引,加快推進“生態+”和 “+生態”發展模式,著力實施減量、增容、提質,共筑協調共生的生態體系、搭建綠色創新的發展體系、建立統籌協調的環境制度體系、完善集成一體的環境管理體系,高標準建設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
到 2025 年,基本形成以水為脈、林田共生、城綠相依的自然生態格局,基本構建生態與發展相得益彰、跨行政區域共建共享、多元化協同共治的生態環境治理新體系,打造生態優美、創新活躍、宜居宜業宜游的世界著名湖區和綠色發展價值高地。
到 2035 年,全面彰顯生態綠色一體化示范區引領示范作用,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生態服務價值體系,建成世界級湖區生態體系,全面實現綠色發展價值高地建設,成為展示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重要窗口。
二、建設協調共生的生態體系
緊密圍繞減量、增容、提質的污染治理基本路徑,突出綠色發展的核心理念,逐步打造清潔、安全、美麗的河湖水系,建立功能融合、廊道聯通、服務多樣的生態系統,筑牢示范區生態綠色發展基底。
(一)提升“一河三湖”水生態功能
加強區域飲用水安全保障。開展統一規范的示范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工作,加強水源保護區保護力度。聯合制定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法規,嚴格執行并落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各項環境管理措施。加強重點區域空間管控,強化太浦河兩岸生態涵養功能,強化太浦河干、支流污染控制,加強流動源風險防范和面源污染治理,確保下游水源地水質安全。聯合制定太浦河區域預警監測方案,建立行業、部門間信息共享機制。深化太浦河區域生態環境應急聯動合作機制,建立完善太浦河區域應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開展跨區域應急聯動,強化聯防聯控,共同防范和應對跨界環境污染。建立完善的太浦河流域水資源應急調度和水質優化調度機制。
建立基于水質目標的環境管理體系。針對太浦河、淀山湖、元蕩和汾湖提出明確的水質目標,協調統一區域水環境功能目標。到 2025 年,太浦河干流水質穩定保持Ⅲ類;淀山湖水質達到 IV 類-V 類(湖泊標準);元蕩水質達到 IV 類(湖泊標準);汾湖參照太浦河干流水質目標,水質穩定保持Ⅲ類。參照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對入湖河流的管控方式,明確入湖河流總氮、總磷控制要求和水質目標,將水質目標列入考核評估體系并探索建立淀山湖-元蕩氮磷總量控制體系。編制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治理及生態建設實施方案。針對一河三湖分別編制水生態功能提升方案,確定水質達標和水生態改善的路徑和主要措施,提出近期重點工程并明確實施效果。制定并落實太湖生態水位實施方案,先行在示范區探索建立跨省級行政區應急水源一網調度體系。聯合制訂并深化落實太浦河、淀山湖等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方案。深化落實示范區跨界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建立系統跟蹤評估考核體系。在現有河湖長制的基礎上明確斷面水質達標職責,將各水功能區水質目標作為管理職責,通過統一的監測、管理和考核平臺進行水環境質量的跟蹤評估和績效問責。至 2035 年,水體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 100%,國控斷面優 III 類比例 100%,太浦河水質達到Ⅱ類-Ⅲ類,其他水體水環境不低于 IV 類。
進一步加強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運行水平。共同推進水源涵養保護和水土保持基礎設施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加快污水處理廠能力提升。以“四大服務片區、城區組團集約、鎮區適度集中”的布局為引領,截污和治污相協調,提高污水收集處理及污泥處理水平。統籌銜接兩區一縣污染排放標準,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擴建工程,大力推進污水處理廠尾水濕地建設,進一步削減氮、磷等污染物,強化水、泥、氣同治,加強主要污水廠互通,推進“廠-網-河(湖)”智慧協同管理,實現管網全覆蓋、污水零直排。推進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截污納管工作。結合城鎮集中居住區舊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區建設等工程,推進城鎮生活污水納管,逐步實現示范區范圍內“污水全收集、管網全覆蓋、雨污全分流、村莊全治理”,并積極探索兩區一縣及周邊地區污水、污泥處理以及中水回用等設施的共建共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因地制宜建設區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優先推進太浦河、淀山湖流域等重點區域農村污水治理工程。有納管條件的地區優先進行污水納管工作,無納管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采用合適的分散式等污水治理技術。加強對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和維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著力推進市政設施污染控制。結合城鎮集中居住區舊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區建設等工程,推進區域雨污分流管網建設,提高雨水利用率及污水處理效率。至 2035 年,城鎮污水處理率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均達到 100%。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和雨水資源化利用。通過可滲透鋪裝、生態屋頂、綠色道路、下凹式綠地等技術降低地表徑流系數。充分結合社區公園、廣場、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新建和改造計劃,設置海綿設施。試點“道路雨水花園”等雨水生態處理處置技術,從源頭上控制建成區地表徑流總量。至 2035 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不低于 75%,年徑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 50%(以固體懸浮物計),城鎮建成區 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全面強化各類水環境污染治理力度。加強工業污水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國家相關工業行業能耗、環保、安全、質量、技術標準,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依法依規關停退出落后產能。提高工業集聚區集中防污治污水平,持續推進工業集聚區截污納管,工業園區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建立并完善雨污水管網破損排查、修復和養護制度,禁止偷排漏排。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實施種植業生態循環農業工程,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降低農田徑流污染。實施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動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持續推進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建設,推廣水產養殖綠色生產方式,促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加強農業面源污染監測和治理體系、治理能力建設。強化航運污染控制。進一步完善船舶污染物(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接收轉運處置體系,持續加強現場監督管理。全區域水體實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
(二)建設協調共生的生態格局
打造一體化生態空間格局?;谑痉秴^生態景觀格局特征以及生態過程和人類活動的相互作用,建立區域景觀生態系統優化利用的空間結構和模式,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系統性保護,識別生態關鍵節點并實施重點保護,統籌示范區水系連通,建立以河網水系為基質、以林地綠地為斑塊的生態空間格局,打造以水為脈、林田共生、城綠相依,“點-線-面-基”一體的區域景觀自然格局,凸顯江南水鄉傳統生態特征;加強生態空間管控,優化城鎮與湖蕩之間、組團與組團之間的生態空間結構,形成城鎮和產業生態防護體系。在集建區尺度上,重點考慮人居生活保障功能,推進公園綠地、沿湖沿河綠道建設。構建“一心三區,三廊三鏈”的先行啟動區生態格局,協調景觀游憩、調節小氣候、棲息地營造等多重生態功能,為居民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
協同推進“一心兩廊、三鏈四區”建設。打造淀山湖、元蕩生態綠心,強化生態要素保護與修復,保障藍綠空間完整性和貫通性,提升水源涵養功能;建設太浦河、京杭運河兩條清水綠廊,聚焦水體優化提質、土地功能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公共空間連通、環境景觀塑造等方面,依法依規清退兩側污染源,打造集聚防洪、排澇、航運、生態等功能的綜合綠色生態廊道;構建北部、南部和中部三條連通主要湖蕩的藍色珠鏈,促進水體有序流動,提升水生態系統自凈能力;根據水鄉基底特征,構建大湖區、溇港區、湖蕩區、河網區四片以不同水形態為特色的生態片區。結合古鎮保護和美麗村莊建設,利用生態廊道將風貌各異的森林、農田、草地與古鎮、鄉村有機連接,充分體現生態綠色人文風貌。
推動水生態涵養區劃定和保護,通過實施河湖岸線治理修復、水景觀塑造、水系連通、生態清淤等綜合措施,打造生態河湖群。
統籌推進示范區濕地保護和修復。建立示范區重要濕地清單和示范區濕地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對示范區不同類型的濕地開展主導生態功能和重要性評價,提出不同類型、功能和重要性濕地的分級保護與建設要求,對示范區濕地實施統一保護與管理,力爭濕地面積在 2020 年現狀基礎上不再減少。推動濕地保護政策體系一體化,統一濕地保護管理政策法規、濕地修復規范、濕地生態補償補貼和濕地生態產業發展政策等制度體系。保持濕地面積,提高濕地保護率和保護水平,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生態地標和城市濕地保護示范區域,積極推動青浦區先行開展國際濕地城市認證。在水流速度較慢的支流與主干河道交匯處、大湖蕩、綠廊、水源地周邊恢復自然濕地、建設人工濕地,提高水體自凈能力,重點推進太浦河兩岸支流及其連通湖蕩水系的濕地建設,加強對東太湖、汾湖及周邊湖蕩、金澤水源地-長白蕩水源地、淀山湖-元蕩等重要自然濕地的保護力度,綜合開展濱岸帶和水生生態系統的保護恢復工作,提升濕地生態系統質量和功能。至 2035 年,骨干河道和主要湖泊生態生活岸線比例不低于 90%。
(三)強化示范區污染綜合防治
持續推進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加快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改造。重點針對化工、工業涂裝、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等行業,加快推進結構調整或升級改造。先行啟動區上述行業優先完成升級改造。堅決治理“散亂污”企業,并建立動態監管機制,杜絕污染回潮現象。依法依規加快落后產能淘汰,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實施燃料清潔低碳化替代。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全面淘汰小型燃煤(重油)和生物質鍋爐,實施燃油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對區域內每小時 65 蒸噸及以上燃煤(重油)鍋爐和生物質鍋爐進行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提升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水平。區域內禁止高VOCs 含量有機溶劑涂料、油墨、膠黏劑生產的新、改、擴建項目。逐步推進區域內家具、集裝箱、船舶制造、汽修、印刷等行業實施源頭低VOCs 替代和推行環保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先行啟動區 2025 年底前全面完成。全面加強含 VOCs 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 VOCs 管控。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推廣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強化施工揚塵監管,推廣運用車載光散射、走航監測車等技術,檢測評定道路揚塵污染狀況。大力推進道路清掃保潔機械化作業,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突出預防為主、強化風險防范,整合示范區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統一監測體系和監管制度。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領域,加快推進示范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共享,統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協同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工作方案,優化融合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預警網絡。實施耕地分類管理,加強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開展農業生產過程中投入品、包裝物以及灌溉用水等質量控制,積極提升耕地土壤環境質量,保障農產品質量。至 2035 年,實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 100%。建設用地治理領域,建立建設用地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整合集成示范區土壤污染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信息,逐步形成優先管控名錄和污染地塊清單,研究完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管控相關制度體系,推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調查信息納入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實現“一張圖”管理。建立示范區統一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實行動態更新,向社會公布,并落實相應環境管理要求;注重示范區建設過程中土地用途變更引起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統籌完善的固廢治理體系。加強區域內生活垃圾、工業固廢、危險廢物等固體廢棄物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積極建設無廢示范區?;A設施建設方面,加快提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及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能力建設,補齊城市污泥與工業固體廢物終端處理處置短板,完成青浦區生活垃圾焚燒(天馬焚燒廠二期)及干化污泥處理設施、吳江區生活垃圾發電擴容等項目建設,并實現穩定運行。通過共享示范區周邊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設施,兜底消納農林廢棄殘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處理廠水體污泥等生物質資源。提升示范區內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的整體運營管理水平,加快推動再生資源高效利用及產業規范發展,形成廢物資源綜合利用上下游行業聯動格局。生活垃圾方面,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活垃圾全程分類模式。鼓勵濕垃圾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處理方式;以可回收物為重點,建立兩網融合的回收體系;以城市包裝廢物減量化為突破口,在快遞行業推廣逆向物流,減少城市快遞包裝廢物;黨政機關帶頭踐行綠色生活,通過與市民貼近的“衣食住行”開展生活類固體廢物減量及資源化行動。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 100%。探索鄰避設施共建共用機制。建筑垃圾方面,建立建筑垃圾屬地化分類處理消納體系,建立統一的建筑垃圾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建筑垃圾產生、收集、中轉、運輸、分揀、處理處置等全過程監管。發布長三角再生產品目錄,并普及推廣建筑垃圾資源化與產品循環化利用。工業固廢方面,通過推動企業清潔生產,實現工業生產減廢。鼓勵創建生態工業園區,推動園區消廢。合理布局資源化網點,引領循環無廢?;ヂ摼W+挖掘廢物市場價值,實現供需匹配零廢。深入推進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和再制造業態,實現產業體系低廢。完善固體廢物消納應急機制,兜底緊急情況清廢。監管體系方面,依托國家信息平臺,全過程嚴格監管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行為。
三、構建綠色創新的發展體系
圍繞示范區低碳綠色發展先行區的核心定位,聚焦綠色創新發展和生態優勢轉化,重點推進清潔生產、生態園區、綠色產品和綠色消費,最終形成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為一體的綠色生態完整鏈條,打造國際一流的產業創新生態系統,加快建設綠色創新發展新高地。
(一)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先行區
構建綠色發展指標體系。積極探索示范區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加強示范區環境質量改善和經濟增長、污染整治和轉型升級的互動關系研究,適時構建包括畝均產出、單位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和能耗水平等重點指標的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建立綠色發展評估考核機制,更加全面地衡量示范區綠色高質量發展效益和水平。
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到 2030 年前,整體率先實現高質量達峰并穩步下降?;谑痉秴^空氣質量達標目標和碳排放達峰目標,有效降低煤炭使用增量及占比,鼓勵清潔能源、尤其是零碳能源的增長。在先行啟動區率先開展“近零碳”或“凈零碳”試點研究,編制實施水鄉客廳近零碳專項規劃。
協同推進區域源頭降碳。加強綠色發展源頭管控,推動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和空間結構的轉變,協調經濟、社會、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目標措施。以低碳技術推廣為抓手,提升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效率和效能。強化溫室氣體與傳統污染物的協同控制,加強綠化碳匯建設。通過小型綠地、立體綠化、藍綠復合等方式,提高綠色開放空間碳匯效率,構建藍綠融合、林田復合的生態碳匯空間。
打造綠色低碳多元共治體系?;诂F有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及政策體系,探索整合節能綠色低碳發展相關管理要求,推動形成橫向統籌、縱向協調、區域聯動的管理機制。深入推進各領域綠色低碳試點工作,深化全社會低碳實踐,逐步推動區域綠色低碳轉型從行政主導向市場化、社會化多元共治轉型,逐步構建區域碳普惠制度。
(二)建立一體化綠色產業架構
積極發展綠色創新產業。結合示范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打造以數字經濟、創新經濟、服務經濟、總部經濟、湖區經濟為核心的綠色創新經濟體系。集中科技、資金和地緣優勢,大力扶植示范區內高新科技研發、測試和低排放、低污染的綠色產業發展。融合科技、人文等元素,培育發展綠色低碳農業發展新模式。發展綠色智能制造產業,大力推進節能環保、綠色低碳第三方服務及綠色金融、綠色新能源(如氫能)等產業,培育綠色新動能。
打造綠色技術創新平臺。積極創建綠色技術創新綜合示范區;創新“科學+技術+工程”的組織實施模式,針對太湖藍藻污染治理及資源化利用、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生態環境治理重點和難點,研究建立示范區生態環境領域的聯合科技攻關機制。創建綠色項目投融資服務平臺,支持綠色技術銀行設立綠色產業發展中心,提供“技術+金融”綜合解決方案服務。推進長三角示范區供應鏈環境服務建設。以綠色供應鏈帶動企業協同發展,針對目前企業供應鏈環境管理的薄弱環節,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第三方治理服務平臺,為示范區內的工業園區和企業提供有關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國內外先進環保技術以及環境法律、標準、環境風險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資訊。
全面創建生態工業園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開發區生態園區創建工程,逐步實現全覆蓋。以園區減排降耗指標為引領,通過系統規劃、產業鏈上下游協同和重點項目落地,著力推進園區清潔生產化、循環化改造行動,規范第三方環保服務,促進園區工業生態化,構建產業間橫向耦合、縱向閉合的生態工業發展模式。推動新建、改擴建工業廠房按照綠色工廠標準建造和管理。
統一提升清潔生產水平。以推進清潔生產為抓手,推動示范區內企業定期開展清潔生產,依托綠色制造體系,建立企業減廢責任制,鼓勵從產品設計與原輔材料選擇形成廢物減量化思維,從源頭削減或避免污染物產生,推進有毒有害物質替代,以低廢工藝提升物質循環效率,推動企業形成自愿減廢機制,實現企業主動向減廢低廢的生產方式轉型升級。
(三)打造一體化綠色交通體系
全面提升低碳綠色交通體系。加強示范區軌交聯通、公交優化、慢行友好的城市交通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步行、自行車交通系統。至 2035 年,包括公共交通、非機動車、步行、水上交通等在內的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達到 80%。加快推進內河水運航道網絡建設和提升,推進港口資源整合和布局優化。結合區域航道規劃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分流太浦河航運量。研究推進示范區碼頭、鐵路等多式聯運體系建設,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集疏港實現由水路或鐵路運輸。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樁等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推進移動源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推進船舶更新升級,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第二階段排放標準;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船舶,鼓勵具備條件的可采用對發動機升級改造(包括更換)或加裝船舶尾氣處理裝置等方式進行深度治理。提升非道路移動機械控制要求,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加強日常排放監督管理,大力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控制區管控,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機械禁止在控制區內使用。以公共領域為重點,推進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的新能源化。
實現移動源全過程監管。依托國家信息平臺,實現示范區柴油車和非道路柴油機械排放信息共享,實施移動源全過程監管。
結合遙感監測、路查路檢、遠程監控等手段,開展移動源聯合執法檢查,建立示范區高排放移動源“黑名單”并動態更新,實施生態環境、公安、交通等部門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根據長三角區域相關要求,同步實施更為嚴格的機動車排放標準。全面加強車用油品、車用尿素等檢查和監管,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開展企業自備油庫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加油船、水上加油站、船用油品等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船舶使用符合標準的燃油。完善示范區內水源地過境船舶信息共享機制,健全聯合會商、協同處置工作機制,聯合預防、應對示范區內水源地過境船舶引發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同步推進綠色港口碼頭建設。內河主要港口的港作船舶、公務船舶靠泊主要使用岸電,試點推進碼頭作業機械電動化,逐步實現全覆蓋。推進內河主要港口泊位具備向船舶供應岸電的能力,新建碼頭(危險貨物泊位除外)同步規劃、設計、建設岸電設施。統一監督港口企業落實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配置責任,具備靠港作業船舶送交的污染物“應收盡收”的能力。加快港口碼頭水污染、大氣污染防治與監管設施的建設和提升,干散貨堆場碼頭全面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并安裝粉塵在線監控設施。
(四)建設示范區健康農業體系
推進綠色農業規模經營。加快農村土地流轉,提升農業規模經營水平,以科技為引領,高標準建設綠色農產品生產基地,推廣精準農業、立體農業。在示范區先行啟動區全面推動種植業、養殖業綠色食品認證,試點建立各形態高科技農業的研發中心和應用基地,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現代綠色農業發展模式。
統籌優化種養結構。根據示范區水環境功能要求,形成基于不同水環境污染風險程度的種植業、水產養殖業總量控制和布局調整策略,因地制宜依規劃、按計劃逐步推進退漁還濕、退漁還湖等措施。逐步退出高強度種植模式,調整種植結構、降低復種指數;逐步退出高污染養殖品種,調整水產養殖結構,構建種植業和水產養殖業循環鏈。在此基礎上,制定種養業一體化綠色發展規劃和支持政策,建立綠色農業發展激勵機制和考核制度。
統一綠色農業規范。構建規?;洜I、組織化管理、生態化種養的循環農業生產新模式,形成統一的農業綠色生產、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農用地土壤生態環境保護機制。
加快森林生態建設。加大森林資源培育力度,擴大森林面積,提高森林質量,促進森林覆蓋率提升,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推進城市森林建設,擴大城市建成區核心片林規模。加強城市新區和新建園區綠化建設,有效增加森林面積。加強城市周邊森林建設,打造以森林為主體的郊野公園。推進鄉村森林建設,大力建設道路風景林、河道生態林、“四旁”果木林、農田防護林、公園休閑林。加大公路、鐵路沿線兩側森林新建、加寬和提升改造力度。
至 2035 年,示范區森林覆蓋率達到 12%。
(五)推進示范區綠色生活方式
促進生產、流通、回收等環節綠色化。鼓勵開發綠色產品,增加綠色供給,推進具有地域特點和產業優勢的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加強對包裝印刷及物流企業的監管力度,鼓勵商家建立綠色物流體系。推動綠色回收體系建設,健全廢舊機動車、廢舊電子產品等大宗廢舊商品的回收處置體系。運用綠色金融、綠色信貸等市場手段,探究對獲得綠色標識等相關認證的生產商和經銷商給予鼓勵和減征稅收的激勵。
引導居民生活方式綠色轉型。引導消費者購買具有綠色標識的產品。探索將具有綠色標識或獲得國家能效領跑者認證的產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制度,充分發揮政府綠色行為轉型的帶動與示范作用。依托六五環境日、低碳日、節能宣傳周、無車日、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開展節能綠色主題宣傳活動,探索建立基于綠色行為的市民綠色生活積分體系,倡導市民參與衣物再利用、光盤行動、低碳出行、造林增匯、節約用水等活動。
搭建綠色生活方式宣傳體系。研究示范區《綠色生活行動指南》,建立綠色生活服務體系,幫助消費者獲取節能環保低碳產品信息。鼓勵依托專業宣傳機構和團隊主導生態環境宣傳,借助社會組織、第三方專家等多渠道,將生態環境宣傳教育社會化、滲透化和立體化,在示范區內構建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四、建立統籌完善的制度體系
結合長三角各地在綠色發展和污染治理體系的政策優勢,在示范區內突出機制創新和改革成果有機整合,重點突破污染防治體系、區域治理政策和空間管控制度的不協調、不統一,探索建立可示范推廣的制度建議。
(一)共同編制飲用水水源保護法規
統一水源保護區管控要求。制定示范區水源保護法規,統籌銜接兩區一縣污染排放標準,統一水源保護區保護力度。按照法律法規、國家統一技術規范和區域聯防聯控要求研究優化水源保護區劃方案,明確管控范圍。根據保護區要求以及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和生態環境改善的相關規劃方案,明確管控標準和管控措施,分類分級提出水源保護區環境管理和準入方面的要求和建議。
(二)建立一體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加強區域內生態保護紅線的跨界銜接,推動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诟魇∈猩鷳B保護紅線評估調整結果,以一體化區域作為整體,協同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區域聯合監督的工作機制,做到應保盡保,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
形成統籌一致的生態空間分類管控要求。協調跨界區域生態功能定位,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一劃定生態空間。針對跨省界重要生態功能區,如淀山湖(上海-江蘇)、太浦河(上海-江蘇-浙江),通過協調功能分區目標和定位,統一確定生態空間范圍、類別與管控要求,實現重要生態功能區的區域統籌保護與管控。
建立區域統一的環境準入體系。制定發布示范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根據示范區建設發展要求和形勢變化,建立動態更新與定期調整相結合的更新調整機制。
(三)系統建設污染源綜合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區域排污總量控制機制。頂層設計方面,研究制定示范區范圍內基于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的污染物總量控制方案,探索建立突破原有行政區劃管理約束的區域排污總量控制機制,設定示范區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分解到各個行業,通過排污許可證核發逐級分解到企業。
深入推進示范區環評制度改革。強化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發揮規劃環評宏觀把控和引導作用,促進項目環評提質增效。實施項目環評管理“正面清單”制度,實行差別化的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探索“兩證聯辦”模式,在先行區域試點開展對固定污染源項目環評與排污許可兩套手續的集成融合,探索實行一鏈式高效審批。加強事中事后環境監管,按分級分類監管要求,采取差別化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加快促進環境經濟政策體系融合。研究制定示范區近、遠期環境經濟政策配套方案,將區域范圍內現行推進的總量減排考核、畝產論英雄、碳排放交易等機制進行統籌集成,加強區域層面污染源管理核心制度對接,逐步推動區域減排從行政主導向市場化、社會化多元共治轉型,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創新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發揮示范區高質量發展引領作用。積極推動綠色金融創新,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創新發展綠色保險,發展綠色普惠金融、氣候投融資和碳金融,建立綠色信息共享機制。
五、完善集成一體的管理體系
重點針對環境管理領域的核心架構,從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監管三個領域優化整合示范區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協調統一太浦河、淀山湖、元蕩、汾湖“一河三湖”等主要水體的環境要素功能目標、污染防治機制以及評估考核制度,建立協調高效的一體化環境管理體系。
(一)統一標準,建立協同管控要求框架
分步推進標準實施。落實重點行業執行嚴格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特別排放限值和特別控制要求,推進示范區所有行業實施國家和地方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研究示范區內污水處理廠統一執行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和總磷等主要污染物指標更高排放限值要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嚴格落實國家涂料、油墨、膠黏劑等產品 VOCs 含量限值標準。
共同編制技術規范。從共同的環境管理需求出發,開展統一的監測技術法規研究。以揮發性有機物為重點監管對象,圍繞區域走航、固定污染源現場監測等方向,開展相關技術規范研究;以支撐區域環境情況質量預測預報為重點,研究發布相關技術規范。
(二)統一監測,實現環境數據共管共享
加強示范區水環境信息共享。統一水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先行銜接跨界地區水環境自動監控站點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太浦河水系監測斷面布局,持續完善銻、致嗅物質等特征污染預警監測和評估,并實現示范區水質監測數據及時共享。依托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信息平臺盡快實現近期水生態環境相關信息共享,包括各相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采集和獲取的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相關信息資源。
開展示范區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建立協同的大氣環境監測評估體系。依托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和長三角生態環境聯合研究中心,實現大氣環境質量、氣候氣象資料和近地面高程等信息和數值模擬體系的信息共享。依托長三角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整合兩區一縣生態環境、氣象部門的現有資源,建立示范區大氣環境質量統一預報體系。
建設生態環境一體化綜合信息共享體系。依托示范區“智慧大腦”系統的技術基礎,整合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數據,地形、遙感影像等基礎地理數據,水生態環境、大氣環境質量數據,污染源普查數據等,建立統一的數據共享平臺;研究探索污染源與環境質量、生態環境建設與績效、生態損害評估、生態質量氣象預報、生態安全氣象預警、環境應急響應與快速決策等技術體系,逐漸形成支撐區域共同管理、共同決策的生態環境綜合決策支持體系。
(三)統一監管,形成跨區執法系統架構
統一示范區執法裁量基準,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在示范區范圍統一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現裁定規則的互認、互通。裁量因素應綜合考慮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程度、社會影響、當事人的過錯程度、違法行為的具體方式或者手段、違法行為危害的具體對象、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的態度、當事人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效果。
組建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加大執法力度。授權賦予青浦區、吳江區、嘉善縣數量一致的骨干人員組建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在示范區范圍內定期開展聯合執法巡查,共同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執法隊伍人員編制關系不變)。強化與公安、檢察院、法院在調查取證和損害評估方面的協調,構建生態環境跨部門聯防聯控機制。
優化執法模式,深化公眾參與。推進引入相關行業專家予以環境執法專業指導,將行業協會、產業協會、生態環境非政府組織、專家以及市民等公眾力量引入執法監督實踐中。一方面提升環境違法行為判定的專業性和科學性,另一方面提高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公眾認可度。
對接信用聯動實現跨部門共享,提升執法效力。將生態環境嚴重失信名單、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評價結果共享至信用長三角平臺和長三角環境信息大數據平臺,提升環境執法信息的公開性和應用于金融等部門的效力性。探索建立企業守法激勵制度,積極引導企業守法。
六、加快推進一體化項目建設
(一)建設一體化生態綠色廊道體系
結合空間規劃,依托太浦河、京杭大運河兩條清水綠廊與示范區北部、南部和中部三條串聯主要湖蕩的藍色珠鏈建設工程系統結合,系統整合重要湖泊、濕地的棲息地保護與重要濕地修復保護等工作,在廊道、節點的建設體系中增加古鎮水鄉的聯通體系,慢行步道、景觀設計與古鎮生活功能有機銜接,還原江南水鄉本土特色,充分體現“生態+”理念。在先行啟動區率先打造太浦河清水綠廊先導段和藍色珠鏈樣板區。
(二)實施“一河三湖”水環境治理
統籌謀劃打造世界著名湖區,穩步推進水鄉客廳建設,整體提升示范區生態品質,構建更富魅力、特色彰顯的江南水鄉文化景觀風貌。結合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方案落實,聚焦“一河三湖”等重點水體水質的整體改善,系統謀劃實施相關水環境治理項目,重塑示范區江南水鄉生態系統,共同推進淀山湖、元蕩環湖岸線貫通工程、“一河三湖”沿岸綜合整治、吳淞江工程、青浦藍色珠鏈等一批生態環境治理重大項目建設。著力推進太浦河整治后續工程和滬浙水源地水質安全保障工程,以及淀山湖主要入湖河流和湖體水質提升工程。完善跨流域、區域重大生態環境治理工程規劃建設、聯合會商、技術協同和滾動更新機制,統籌協調跨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治理工程風貌、建設標準、推進時序,推動空間功能復合發展和融合滲透。
(三)加快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能力提升
逐年制定實施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逐步推進一批有顯示度、有代表性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整體提升示范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能級。建立工程進度逐月調度機制,確保工程按既定時間節點保質保量推進。加快推進新塘港河道綜合整治、嘉善縣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完成嘉興市北部湖蕩整治及河湖聯通工程(嘉善片)、姚莊鎮太浦河長白蕩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提升工程、元蕩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程以及嘉善縣西塘污水處理廠擴容、吳江西部污水處理廠二期、吳江蘆墟污水處理廠二期等建設工程。有序推進圩區整治工程、產業園區環保提升工程、農村生活污水提標改造工程,建設國家級生態綠色農業先行示范區。
七、規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深化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加強對示范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在示范區理事會統籌協調下,示范區執委會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要任務和改革事項落地的督促、指導和綜合協調。生態環境部、水利部等國家部委和有關派出機構、滬蘇浙生態環境廳(局)和相關部門加強專業指導協調。充分發揮青浦區、蘇州市、嘉興市、吳江區、嘉善縣的積極性,全面落實責任,強化協同配合,加快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與綠色高質量發展相關工作,切實保障規劃實施。
(二)強化跟蹤評估
建立跨區域生態產品價值核算和評估考核體系。探索建立跨區域統一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指標體系,建立完善跨區域多部門協同的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統計制度。定期反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探索將生態產品價值核算結果納入地方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體系。
(三)落實多元資金保障
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的成本共擔和利益共享機制。充分總結、吸收兩區一縣生態環境建設投融資創新機制和浙江、江蘇綠色金融改革成功經驗,大力推廣示范區綠色金融、綠色保險、綠色信貸政策,鼓勵和引導低息貼息貸款優先支持示范區生態環境建設。在示范區發展基金和平臺公司設立過程中,納入生態環境共保聯治的投融資需求,有機結合實體發展契機,加強國資運營平臺跨區域合作,鼓勵行業協會、產學研聯盟等多方參與,積極支持推動示范區生態環境資產證券化,打造示范區多元共治的創新模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生態補償機制。探索建立跨區域的生態治理市場化平臺和生態項目共同投入機制,激發投入生態建設和保護的積極性。
(四)加強科研創新合作
積極挖掘現有長三角科技力量和科研平臺潛力,整合政府研究機構、高校和大型企業的研發優勢,集中打造示范區生態環境科研創新技術合作平臺。加大對水、大氣環境源解析及達標路徑研究,加強生態環境綜合監測監控技術、新型污染和區域污染防治技術、特征生態建設和生態功能恢復技術、政策制度設計等領域的研究和投入,為加快解決示范區乃至長三角生態環境重點問題、推出先進有效的綠色發展政策、提升示范區科創綜合水平、建立產學研一體的綠色創新體系提供有效的科研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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